营销宣传存在夸大 招联消费金融被罚290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布:2022-02-14 08:54:47

日,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存在“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等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290万元,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

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显示,招联消费金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8项,分别为: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收取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不规范,消费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10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关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通报》。通报称,招联消费金融存在“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4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招联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事项源于2020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的消保检查通报。该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即立查立改,制定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并持续加强整改力度,建立消保工作长效机制,目前已按监管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监管检查指出的相关问题,反映出该公司在初创期的发展过程中存在需要规范和提高的方面。该公司将深刻汲取处罚教训,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消保合规管理水,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优质的消费金融服务。(记者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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