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最严算法”考核、遏制“以罚代管”、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日前,上海市总工会协同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共同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对符合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企业以非劳动关系的名义用工,但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意见》明确,将以相关平台企业为重点,开展当地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要求平台优化算法原则,禁止平台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短板”,《意见》提出了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优化社会保险经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措施。
《意见》特别提出,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代表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推动平台企业尤其是头部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依法建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在此基础上,加强工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服务和保障。工会组织要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或协商协议,推动制定行业劳动定员定额、休息办法、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行业劳动标准。
上海市总工会表示,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贯彻落实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新政,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记者裴龙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