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1年厨卫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抽查针对518家企业生产的545批次厨卫电器产品开展,涉及吸油烟机、厨房机械、电磁灶、电热水壶、电烤箱及烘烤器具、洗碗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等7种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无证无照生产或未加贴有效能效标识,产品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514家企业生产的540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发现10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9.1%。
针对吸油烟机,本次监督抽查了5个省(市)64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涉嫌假冒。检验的64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中,在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能效等级等19个项目进行检验后,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5%。
针对厨房机械,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共抽查了7个省(市)37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5%。
针对电磁灶,本次监督抽查是近年来首次在流通领域开展,共抽查了8个省(市)78家企业生产的78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涉嫌无证生产,4批次涉嫌未加贴有效能效标识,5批次涉嫌假冒。受检验的74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产品中,在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19个项目进行检验后,发现4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4.1%,主要问题集中在电磁兼容指标上,4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8批次为电磁兼容指标不合格。
针对电热水壶,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共抽查了10个省(市)129家企业生产的131批次产品,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结构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3%。
针对电烤箱及烘烤器具,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共抽查了11个省(区、市)88家企业生产的103批次产品,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螺钉和连接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8%。
针对洗碗机,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共抽查了7个省(市)23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结构项目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8%。
针对储水式电热水器,本次监督抽查了8个省99家企业生产的103批次产品,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6%。
经技术机构分析,厨卫电器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包括:企业对产品标准不了解,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质量控制不严格;企业为降低成本,少用配件或使用了不满足标准要求的配件;企业为提高销量,虚标产品参数。
具体到不合格项目,连续骚扰电压(或端子骚扰电压)项目、辐射骚扰(或电磁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在设计和开发阶段,未按要求加入电磁兼容防护电路;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全面考虑到产品的安全性,忽略了电源线的相对长度对标准符合性的影响,或者在接地端子处未使用防松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电源软线的固定装置不牢固或产品上装配的电源软线线径与产品的额定电流不匹配;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设计使用保护电子电路作为过热保护措施时,电子程序设计考虑不周全;结构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电路设计不合理,或选用的电子元器件规格参数不匹配。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抽查结果处理,开展质量专项治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技术帮扶,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着力提升质量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张林保)
(本文数据来源: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