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自治区已经完成了对现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修订,大幅度提高了奖金标准,奖金总额从原来的970万元提高到3080万元。
新修订的《奖励办法》明确,对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给予重奖,奖金从原来的每人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对获得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奖金从每人8万元提高到3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奖项分别设一等奖和二等奖,取消了三等奖,奖金均提升至原来的2倍。国际合作奖原来未设置奖金,本次设置每人(个)10万元奖金,用以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此外,对获得国家科技奖的个人、组织,自治区将按照国家奖金数额的5倍给予奖金和科研经费支持,其中60%用于对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奖励,40%用于项目完成单位自主选题科研经费。(记者李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