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银保监局发布批复公告,同意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这意味着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花落浙江。省联社改革“浙江模式”有何特点,都带来哪些突破?未来,是否会被其他省市借鉴?
由浙江省农信联社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4月18日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首单”正式落地浙江。
“浙江模式”先行落地
近日,浙江银保监局公布了关于同意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的批复,披露了该行成立的相关情况。
根据批复,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办理或者代理行社的本外币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行社融通资金;组织行社之间的本外币资金调剂;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统一银行卡(贷记卡)品牌业务;经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此同时,该行多名高管的任职资格也获监管核准。具体来看,核准王小龙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金丽丽的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博恺、林梅凤、应朝晖的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邵新力的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章坚的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温榭乐的审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批复还显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之日,原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该行承接。该行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向所在地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监管数据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浙江农信网站显示,从1952年10月浙江第一家农信社成立开始,浙江农信到现在已有69年的历史。2003年,浙江正式组建省农信联社。目前,省农信联社下辖82家县(市、区)行社,其中包括81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联社,拥有员工5万多人。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浙江农信存贷款总额超5.5万亿元,其中,存款达31260亿元、贷款达24258亿元;不良贷款方面,截至2021年年末,浙江农信不良贷款率为0.81%,拨备覆盖率为523.37%。
事实上,浙江在省联社改革上早有布局,浙江是首个披露省联社改革方案的省份,也是首个落地省联社改革方案的省份。今年1月24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局在官网发布《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其中就提及省农信社改革的相关事项,包括推动将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成为一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改制不改姓、改名不改心。”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王小龙表示,改革后该行将坚守“姓农、姓小、姓土”的核心定位,大力发展全方位普惠金融,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社区银行,着力破解全系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打造普惠财富共同富裕的样板,提升财富管理服务的可获得性、创利性与稳定性。
“一省一策”稳步推进
农信社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农村普惠金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省联社管理模式,则显著提升了基层农信机构的治理水平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然而,随着我国金融业态不断完善,省联社模式与农信机构发展间的矛盾也逐渐显露。一方面,省联社的行政管理属性与商业银行监管要求存在冲突;另一方面,省联社由于自身缺乏相关业务牌照申请资质,产品创新受限,系统内大量资金沉淀,不利于农村金融服务深化拓展。
2020年,全国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由此催生。由于各地农信社发展程度差异较大,因此本轮改革没有“标准答案”,银保监会提出了“一省一策”的改革要求。目前,不少省份都已将深化农信体系改革提上了日程。比如,陕西省、安徽省在上年度发布的“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中,纷纷提出争取将省联社改革列入全国试点。
与此同时,市场对于农信社的改革方向与模式也高度关注。据了解,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是不少地区改革方向的主要选择。除此之外,目前市场上讨论较多的模式还有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行、改制为金融服务公司以及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
其中,北京、上海、重庆、天津4个直辖市采用了统一法人的农商行模式。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采用统一法人的农商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在部分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不多的省区,这种模式仍然具有复制意义。
就改制为金融服务公司来看,有分析称,这虽然有助于提升农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推动农信机构自主经营,但由此可能弱化行业管理职能,省级政府较难接受,也不利于小法人机构“小而不倒”。
至于金融控股公司,董希淼则表示,将省联社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并由其参股农信机构,是改革最彻底的一种模式,既解决了产权和控制权关系的悖论,理顺公司治理机制,也不动摇县域法人地位。但此模式需要有合格的发起股东及资本金,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业界认为,此次落地的“浙江模式”,保持省级、县级两级法人地位不变,保持县域法人机构稳定,是成本较低、阻力较小的一种改革模式。
一位银行业资深从业者称,相比之下,将省联社改制成为省农商联合银行,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保持县域法人机构稳定,是改革阻力较小的一种方式。这是考虑到省农商联合银行的控制权依然在省政府手中,并且仍旧是省内的农信机构出资。如今,随着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的获批,未来其他地区也可能会有新进展。
“从未来看,考虑到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省联社的改革仍需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定具体改革路径。”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段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