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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上午,北京市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着重强调了通过教育和培训提升教职员工、学生对学生欺凌的预防、识别和应对处理能力,定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学生欺凌情况。同时也对学生欺凌的报告、保护、认定与处理作出规定。
此外,条例在总则中强调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应当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条例规定,学校家庭互相配合,及时沟通其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安全等情况,减轻学习负担,保障其休息、娱乐、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的时间。
条例规定,北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设置专席人员,负责受理、转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热线受理咨询、检举、控告和报告应当纳入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