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产业升级的现实需要,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是释放市场潜力、激发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仍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制度规则不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通、地方保护画地为牢等问题,影响了市场功能及规模效益的发挥。因此,从国家层面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必要也及时。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顶层的统一设计和完善,也需要地方的积极主动努力配合。就现实来看,地方完全可以以此次《意见》的发布为契机,积极作为打好主动仗,尽快找差距、补短板,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早日建成作贡献。比如,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这就意味着一些地方应加快主动清理各种壁垒,特别是思想上的壁垒,把新发展理念真正落实到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去。
进一步说,此次《意见》发布,国家明确了地方、行业的部分责任和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不折不扣落实《意见》要求,比如,尽早对本地区本部门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主动作为,既能加快形成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合力,也是促进地方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快发展的需要。(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