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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江斌伟)5月4日,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乌鲁木齐市将全面启用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工作。
自5月4日起,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全面启用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工作。此举旨在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持续优化首府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依据。
电子证照制作和领取,申请人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办理和缴费,不动产登记机构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的,同步将登簿信息归集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制作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申请人可登录“新服办”App或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 cn/)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查验,登录“新服办”App和新疆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核验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市自然资源局鼓励各机构、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已取得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同时申领了纸质版证书的,若再次申请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须将纸质证书交回。